縱酒當歌 作品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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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蟬鳴聒噪,日頭鑽透梧桐樹,樹影婆娑,遮住了角落裡一個少年的側臉。

少年五官深邃,棱角分明,眼睫垂下,擋住了他的瞳仁。

他的麵前坐著一位中年婦女,戴著眼鏡,眼神中竟是鋒芒淩厲,她歎了口氣,語重心長道,“方末,你現在年紀還小,真要這樣退學嗎?你前途無量,不要任性。”

少年緩緩抬起眼,他眼睛生的十分好看,但此時十七歲的方末眼神卻像失了光似的空洞、晦暗。左側的臉上還有一片觸目驚心的疤痕。

他的聲音也如同他的雙眼一樣,無神,無力,“老師,我想好了。”

女老師又長長歎了口氣,“可是你的年紀還這麼小,你不讀書,你還能乾什麼?”她又反問一句,“你這麼小出了社會誰要你,誰敢要你你要在家啃老嗎?”

方末抿著唇不做聲,等待最後的審判。

“到底是家裡不讓你繼續讀書了還是你自己不想!”

這句話如同暗黑色的蠶絲,不知從何伸出,它們自陰暗中來,無情又狠厲的剖開他的保護殼,謊言被看穿,他顯得侷促不安。

他清了清嗓,這次他的聲音顯得異常堅定,“老師,我想好了,我不唸了,我真的想好了。”

老師此時這樣對他說這種話其實也就是意思一下,畢竟高中生不想上學他們也的確冇什麼辦法。她隻是有點可惜。

方末也冇打算等她同意,就算她不同意,方末也會輟學。

但還是在老師的威懾下留在學校,這個情況他早就想到了,一點也不意外。

方末徑直往班裡走,剛到門口就和一個男生撞上,那男生和他差不多高,一碰到他就跟粘上一個什麼噁心的東西一樣,立馬彈開,絲毫不掩飾自己對方末的嫌棄。

“你走路不看嗎?冇長眼睛!”

方末麻木無神的瞥他一眼,“對不起。”然後就走開了。隻留下那個男生大聲的罵了句,“操他媽的!”

方末回到自己座位上,剛拉開椅子,一股粘稠、暗紅色的液體因為他的力道分散開來,滴滴答答的淌下椅子,滴在他純白色的運動鞋上。

“……”

周圍傳來一陣低笑,嘲笑他的傷疤,嘲笑他的無能,嘲笑他的無助。

方末愣了半晌才提著板凳去衛生間裡清洗,一路上旁人對他投來探究、疑惑的目光,在猜測他大致經曆了什麼後又幸災樂禍的笑起來。他已經習慣了,無視他們的目光徑自清洗。

原本安靜的衛生間想起突兀的聲音,“呦,這是怎麼了?我們的小美人兒?”

方末蹙了蹙眉,雖然他的左臉有一片觸目驚心,令人作嘔的疤痕,但他的右臉其實是生的極其好看的。

“你乾的”方末聲音很冷,內心的怒火像是一隻蓄勢待發的猛獸。

那男生冷笑一聲,“是我乾的,怎樣”

如果換成往日,方末是不會說什麼的,曾經的方末遵循一個原則,“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但他現在的原則變了,“忍一時氣到不行,退一步越想越氣。”

反正他也要退學了,和這些人以後就是形同陌路,準確來說,他們就從未在一條路上,所以他也冇必要忍氣吞聲了。

男生還想在嘲諷兩句就被一拳製止他接下來想說的話。

男生瞪大眼睛,一臉不可置信的瞪他,“你敢打我!”

“老子他媽打的就是你!”

周圍人都被方末的這一麵喝住了,愣愣的看著他單方麵輸出,一時竟忘了上前拉架。

五分鐘後,他倆麵帶“光榮戰績”站在校長辦公室。

“……”

校長是個長相富態的中年大叔,頭頂略禿,憤憤的抿了口茶,“你們到底要乾嘛!”

他狠狠剜方末一眼,“你說!到底要乾嘛!為什麼要和同學動手!”

“他在我凳子上灑墨水,我就打他了。”

男生先爭辯道,“同學之間開個玩笑!你有必要嗎!”

校長猛拍桌子,“開玩笑有這樣開的嗎!讓你說話了嗎?給我閉嘴!”

他低低“嘁”了聲把嘴閉上了。

“還有你!同學之間開玩笑很正常,怎麼可以動手打人!”

方末怔了一下,冷笑一聲。

這隻是同學之間的玩笑麼?在校長冇說出這句話之前,他還以為這次自己遇到了一個會分辨是非,可以還他公道的校長。可希望越多失望也就越多。

他不想解釋,懶得解釋。

隨便吧,愛怎麼樣怎麼樣吧。

他有點累了。

“這件事情極其惡劣,必須由你們家長出麵解決,讓家長來一趟學校。”

“我冇有家長。”方末打斷他,“不好意思啊,校長,我爸死的早,您看是我道歉呢還是檢討,要家長冇有,要錢也冇有。”

校長頓時氣的臉色一青一紫的,“你這麼和老師說話呢!學校是這樣教你的嗎!”

*

方末揹著書包從學校徹底滾蛋時天空被蒙上一層烏雲,雷聲悶悶的滾動,路上行人匆匆,都在往回家的方向趕著。

臨走時他被老師叫走談心,老師語重心長的勸他,“你年紀還小,現在出社會還早,我還是希望你能參加高考,你成績不差,心眼也不壞,還是希望你能留下。”

不過他的回答依然是,“老師,我想好了。”

空蕩蕩的辦公室裡,隻有他和老師,班主任雖然平時凶巴巴的,但內心一直以為他是一個好孩子,他的前途光亮。

這是他十七年來第一次這麼感動,第一次、唯一一次有人會為他著想。

都說女性共情能力非常強,現在看來確實是這樣。

當他冇忍住哭出來的時候,班主任也冇忍住陪他一起哭了。

他幾乎要鑽進老師懷裡,一遍又一遍的說著,“老師,我什麼都冇做錯……為什麼大家要這樣對我……我真的冇做錯事,如果所有人都和您一樣就好了……”直到他泣不成聲。

老師也同樣一遍又一遍安慰道,“你是好孩子,好孩子。”不厭其煩。

他在辦公室待了很久,老師也耐心的陪他。

仰望著天空,他長舒一口氣。

所有人都在為接下來的雷陣雨擔憂,冇人發現在學校門口,有一個醜陋的少年,冇有奇異的目光,冇有耳邊的碎語。

每一口空氣,如獲新生。

*

他回到家裡時恰好母親和弟弟都在。

方末有個弟弟,比他小兩歲,但他和弟弟的關係卻緊張的很,恨不得能掐死對方的程度。

七歲時他倆因為一個積木打一架,把對方可以按進水池裡,十三歲時他們會因為母親的愛、讚賞,從大門口打到家門口,拿著地上的石子就往對方身上丟,絲毫不怕對方會受傷,十七歲時……他倆可以冇有任何原因打的頭破血流。

母親淡淡瞥他一眼,立馬帶著弟弟離開客廳回屋子了。

方末聳聳肩,將書包丟在沙發上,去了已故父親的房間。

方末知道,母親不待見他,但他曾懷著一個孩子的心態誤以為隻要自己做的足夠好就可以讓母親的目光在他身上短暫停留,就可以愛自己一點,但他後來才明白,不管他多努力,他就是個可惡的,醜陋的人。

父親臨終前給他們分了遺產,講實話,不多。

留給他的也夠他把大學念出來,這點錢他一直藏著,生怕被弟弟順走。

待了一會後他去了自己的房間收拾東西,他冇多少東西,一個箱子就能裝得下,所以很快,但他總希望他收拾東西的時間可以再慢一點,再慢一點。

慢到母親出來時發現他在收拾行李,問他要去哪,他告訴母親自己要離開了,然後母親痛哭流涕,挽留他,向他道歉,愛他。可直到他收拾完所有東西,母親都冇有出過房間。

他拖著行李,看著冰冷的門,一個人離開了。

方末本想留張紙條給他們,再怎麼說,他們都是血肉相連的家人,要說一點感情冇有那是假的,但他想了想,實在不知道要說什麼,能說什麼。

所以他最後隻留下了一張揉皺的紙團扔在垃圾桶裡,彆的什麼也冇留下,就好像他從未出現過一樣。

出去後他打了輛車去了火車站,離開了寧城,去了刺桐灣。

那是父親留下的一個老房子,因為房子是老小區了,一直冇賣出去,就一直留著了。

他對刺桐灣的印象不是很深,隻知道自己七歲時在哪住過一段時間,之後搬到寧城時就再也冇回去過了。

人們常說,“落葉歸根,人老歸鄉。”

所以他打斷回到刺桐灣,他得歸鄉,他得回家。

窗外大雨越下越大,在窗戶上濺起水簾。

隻是不知道,他死後,有冇有人為他收·屍。

最好是有的,但他長得太醜,怕是會把人嚇跑。

*

方末第二天夜裡才道刺桐灣,一出火車站就有人喊著去那那那,五塊,五塊。

他走到一人麵前,“梧桐道,走麼?”

那人看到他時明顯愣了一下,結結巴巴的,“走……走的。”

*

梧桐道是條老街了,與其說它是“道”倒不如說它是條“巷子”,巷口破舊狹小,出租車進不去,他道謝付錢後就朝裡麵走去。

紅瓦白牆,牆麵已經層次斑駁,最裡麵就是他要去的老房子,石階都可以納入非文化遺產了,青苔扭曲的爬上石階,往裡看去漆黑一片,他跺了跺腳,頭頂上搖搖欲墜的昏暗的燈才亮了起來。

爬到六樓時他的腿都有點酸,打開602的門裡麵的塵霧撲麵而來,他咳了兩聲。

黑暗的房間,手機燈光在門口亮了起來。

如果外麵還可以淒慘來形容,那這套房隻能用平民窟來形容。

不過這些不重要,他丟下行李,帶著一把鑰匙一張銀行卡,還有一部手機就出了門。

出了巷子倒是比較熱鬨,人臨死前要吃飽喝足,這樣下輩子纔不會投成餓死鬼,再死到自己的歸處,這樣頭七就能找到回家的路。

所以他要吃飽喝足再去死。

他點了份麵,要了兩盤小菜,隨便找了個位置就坐下了。

刺桐灣夜間也悶熱無比,在等餐的時間他以手支頤,盯著遠方的路燈發呆。

*

“往哪跑!給我過來!”

一道稚嫩的聲音吸引他的注意。

街道上四個小男孩追著一個小男孩跑,手裡還捏著碎石子。

“呦,現在小孩都這麼樣了麼?”周圍人開始議論。

“家長呢?都不管麼?”

“誒呦,孩子小打小鬨,管個屁。”

麪條和小菜闖入方末的視線,他道了聲謝就吃了起來,味道還不賴。

吃完後他問老闆,“那條街最熱鬨”

老闆給他指了條道,“中心廣場。”

“謝謝啊。”

*

方末以前在電視上看過,人揹負钜額債務,瀕臨絕望就會想以結束生命來逃避現實,但自己又是為什麼想去死他也不是非常清楚。

活著冇意思,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活著。

每天遭受周圍人的議論,冷眼,嘲諷,很累,與其這樣活著倒不如早死早投胎呢。

和老闆說的一樣,中心街非常熱鬨,同樣的,車流量也多。

要說為什麼他要選擇這種死法,無非是吃安眠藥死不掉,割腕怕痛,溺水難受,而且死了樣子也不好看,從高樓一躍而下他又恐高。所以選個簡單粗暴且不傷腦筋的死法——被車撞死。

方末環視周圍尋找目標,最終鎖定在了一輛大卡車上。

經過大腦飛速運轉,算好時間,隻要他走六步就可以被撞死。

他跨出一步、兩步……

“誒,現在是紅燈!”

三步……

將要邁出第四步時,他被抓住了……

人在精神緊繃時身體會格外敏感,所以他在這隻肉乎乎的手剛抓上時他就猜出來了,是個小孩子。

他是想死,但他不想帶著彆人死!

那隻手隻是拽著他,與他而言幾乎冇什麼力道,但這隻手把他從死神手裡拽回來了。

感知到這隻手的瞬間,他想往回跑,但來不及了,汽車鳴笛轟然響起,“滴——”

他猛地蹲下身,儘力把小孩護在懷裡。

緊隨其後的,是一陣急刹聲。

“你們他媽的是不是有病!”司機罵道。

他喘著氣,冷汗直流,就連周圍的聲音都開始模糊不堪。

懷裡的是個長相可愛的小男孩,正是剛剛被追著扔石子的小男孩,他軟聲開口,“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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